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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人數試算

請選擇試算類別

製造業

一、平均勞保投保人數(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平均投保人數)

二、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特定製程(3K)比率:

三、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四、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移工、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及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合計不得超過總員工50%,惟雇主聘僱之專門性或技術性外國人,經勞動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不計入所聘僱外國人總人數。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營造業(一般營造)

一、平均勞保投保人數(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平均投保人數)

二、一般營造30%:

三、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四、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移工、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及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合計不得超過總員工50%,惟雇主聘僱之專門性或技術性外國人,經勞動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不計入所聘僱外國人總人數。

※工程營造需依工程經費法人力需求模式之核配比率(20%至40%,或經行政院專案核定核配比率) *0.25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海洋漁撈

一、漁業執照所載船員人數

二、出海船員數

三、最低出海員額數

四、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五、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漁船:申請中階外國人總人數不得超過漁業執照所載船員人數。
※箱網養殖:依漁業權執照或入漁證明所載養殖面積,每1/2公頃得聘僱1人。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養護機構

一、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登記之病床數

※以依法登記之養護機構許可床數,每3床聘僱1人。

二、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合計人數

※人數計算以申請當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

三、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四、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護理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一、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登記之病床數

※以依法登記之許可床數或許可服務規模床數,每5床聘僱1人。

二、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合計人數

※人數計算以申請當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

三、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四、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醫院

一、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登記之病床數

※以依法登記之床數,每5床聘僱1人。

二、本國看護工及護理人員合計人數

※人數計算以申請當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

三、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四、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外展農務

一、平均僱用員工人數(雇主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

二、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三、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僱用員工人數含農保、勞保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具備農民身分之自然人或農民團體10人以下

一、平均僱用員工人數(雇主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

二、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三、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僱用員工人數含農保、勞保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具備農民身分之自然人或農民團體10人以上

一、平均僱用員工人數(雇主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

二、核配比率:

三、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四、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僱用員工人數含農保、勞保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具備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

一、平均僱用員工人數(雇主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

二、核配比率:

三、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四、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僱用員工人數含農保、勞保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屠宰業

一、平均勞保投保人數(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平均投保人數)

二、核配比率:

三、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四、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移工、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及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合計不得超過總員工50%,惟雇主聘僱之專門性或技術性外國人,經勞動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不計入所聘僱外國人總人數。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旅宿服務

一、平均勞保投保人數(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平均投保人數)

二、中階技術核配比率:

三、已核准取得有效許可中階外國人數:

試算結果(可申請人數):

※本公式是依照<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所得試算結果,惟實際可得申請配額仍以勞動部審核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