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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1-04-29

更新日期:

113-03-07

Q: 產業類雇主聘僱中階技術人力是否不能超過事業單位內外國人總人數50%?如事業單位聘僱白領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有無例外排除方式?


回覆:

答:

(一) 是,產業類(包含:製造業、屠宰業及營造業),申請聘僱中階技人力時,本部會檢視包含申請案在內的外國人人數,是否超過事業單位僱用員工總人數50%,或超過營造業以工程經費人力需求模式計算所得人數的50%,如果超過,即扣除中階技術人力申請人數。如:公司僱用員工總人數100人,已申請30名移工及15名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外國人,欲再申請6名中階技術人力時,因公司內外國人人數51名,已逾總員工人數50%,將扣除1名中階申請名額,同意聘僱5名中階人員。

(二) 又事業單位所聘僱外國人加總逾50%時,得向本部申請專案會商,如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得排除經會商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外國人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