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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1-04-29

更新日期:

114-10-13

Q: 中階技術人力如經核准轉換雇主,是否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轉換登記?


回覆:

本部113年11月20日已修正轉換準則規定優化轉換登記制度,移工經本部核准轉換雇主,將自動刊登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轉換雇主專區,中階技術人力無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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