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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1-04-29

更新日期:

113-06-06

Q: 中階技術人力在外居住時,雇主要檢附何種證明文件?如何確認中階技術人力在外居住的真意?


回覆:

答:

(一)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雇主如為中階技術人力變更住宿地點,應於變更後7日內,檢具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及變更住宿地點之外國人名冊等文件向中階技術人力工作所在地或住宿地點之當地主管機關辦理通報。

(二)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當地主管機關於接獲雇主通報後,應訪視中階技術人力探求其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