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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1-04-29

更新日期:

112-12-21

Q: 雇主聘僱中階技術人力,雇主應負擔之就業服務法責任期間為何?是否需負責中階技術人力生活照顧?


回覆:

答:

需要,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規定略以,雇主應自引進中階技術人力入國日或聘僱許可生效日起,至中階技術人力聘僱關係終止出國或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日期間,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規定負雇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