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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1-04-29

更新日期:

112-12-21

Q: 雇主要不要為中階技術人力辦理入國通報?


回覆:

答:需要,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略以,雇主由國外引進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於中階技術人力入國後3日內,應檢附規定文件,向當地主管機關辦理通報。惟已在臺移工由同一雇主申請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因非採引進聘僱,得免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辦理入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