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1-04-29
更新日期:
113-03-07
Q: 有效招募許可函可否作為聘僱中階技術人才之資格佐證,雇主是否免再重新取得資格認定及國內求才?
回覆:
一、
答:
(一)否,持有效招募許可函仍需取得資格認定:有效招募許可函無法證實其他應備文件仍於效期內(如雇主已取得招募許可時,產業發展署認定函已失效),且中階技術人力與移工求才於國內招募時屬不同職缺,故無法以招募許可作為資格佐證。
(二)持有效招募許可函仍需辦理國內求才:移工及中階技術人力的國內招募薪資不同,工作技術亦不同,持有有效招募許可函雇主仍應再次辦理國內求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