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將具有實務經驗的資深移工續留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有助緩解我國勞動力短缺的狀況,適時補充更多元照顧服務人力。
越南籍移工丁努基於自己的人生規劃,40歲才決定隻身來臺從事機構看護工作,目前受僱於彰化1家老人養護中心,轉眼間在臺工作期間將屆滿12年,又因為喜歡臺灣的工作環境,萌生想繼續留下來工作的念頭。勞動部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適時為丁努點亮了一盞明燈,也因為丁努平時工作努力認真,深獲雇主賞識,經雇主主動詢問續留臺工作意願後,於今(112)年3月向勞動部遞件申請轉任中階技術人力,並且順利的在今年4月份正式轉任從事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丁努很感謝雇主願意提供長期穩定的工作機會,也很感謝政府推動這樣的方案,讓自己得償所願。
機構雇主進一步說明表示,長照專業人員的培訓不易,也因為工作辛苦,常常面臨找不到人的窘境,但住民的照護需求是持續不間斷的。勞動部推動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措施,協助雇主留用資深且具經驗的移工繼續留下來為機構服務,不用受限12年移工在臺工作年限,對穩定機構長期的照護人力有很大的幫助,畢竟引進1位新移工須面對適應、訓練、語言溝通等問題,耗費的成本往往更勝聘僱中階技術人力所增加的負擔,且勞動部陸續因應產業聘僱情形,放寬雇主聘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的相關申請條件,讓雇主可以更順利的轉任所聘僱的資深移工,續留臺從事機構看護工作,而原移工名額又可以繼續聘僱移工,協助雇主解決缺工問題。
勞動部表示,雇主聘僱移工擔任機構看護工作或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有核配比率限制,近期也配合修法放寬了聘僱人數上限,即除了醫院外,會依機構床位數以及所聘僱本國看護工和護理人員合計人數來核算可聘僱外國人總人數上限。此外,雇主也可以聘僱在臺取得副學位以上的僑外學生從事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讓雇主取才更多元,勞動力的運用更具彈性。
勞動部呼籲,雇主或移工可以多多瞭解及運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使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為雇主提供長期穩固的優質勞動力,創造雇主移工雙贏的局面。相關申請資訊,均可至「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查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如需諮詢相關問題,也可以電洽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