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與印度政府為強化雙邊勞務合作關係,歷經多年協議,已於113年2月16日由我國駐印度代表處葛葆萱大使及印度台北協會葉達夫會長視訊簽署MOU,雙方後續將依程序完成換文,並儘速召開工作層級會議,持續討論未來開放行業及數額、移工來源地區、聘僱資格及招募方式等細節。
臺印度雙方簽署MOU,其中明定印度移工開放行業及人數由臺方決定;印度方將依臺方需求招募及訓練印度移工,並依雙方法令規定引進僱用。MOU簽署後,勞動部將依條約締結法送請立法院查照,並儘速與印度方展開工作層級會議討論執行細節,包含開放程序、行業數額、來源區域、語言能力、專長資格及招募方式等,均會透過跨部會共同審慎研議,並廣納社會各界意見,採循序漸進、務實辦理。待各項籌備工作就緒後,才會依法公告印度為新增移工來源國,並由雇主依個別需求,自所有已開放移工來源國中,自由選擇引進。
我國受高齡及少子化影響,工作年齡人口及基層勞動力急劇縮減;製造業、營造業、農業等產業缺工持續擴大,失能者照顧需求日增,移工需求逐年增加。現行移工來源國受限越南、印尼、菲律賓及泰國等4國,雇主團體長期籲請政府正視移工來源國受限風險;立法院多數委員亦要求政府應積極開發新興移工來源國。又日韓近年大幅鬆綁移工政策,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的移工來源國均達10餘國家,臺灣移工來源國少且開發難度高,臺印度能順利簽署MOU實屬不易,應積極掌握此契機,降低來源風險。
印度勞工赴海外工作人數已達1,800萬人。印度勞工素質穩定、刻苦耐勞、評價良好,各國皆積極爭取或擴大引進,包括德國、義大利、法國、中東、新加坡、馬來西亞都有引進,以色列近期計劃擴大引進,日本已於2023年簽署MOU,韓國正在洽簽。印度勞工海外多從事建築業、製造業、家事及農業工作,符合臺灣引進移工需求。
臺印度雙方已有共識,MOU簽署後,將採循序漸進、穩健務實原則,妥善規劃後續工作。勞動部將參考其他國家引進印度移工模式,並邀請熟悉印度民情專家提供諮詢意見,同時參考外交部協助蒐集建議,審慎評估符合我方文化民情的移工來源地區,並優先以具備一定學經歷、英文能力佳的印度勞工為對象,初期採小規模試辦引進,並定期檢視開放成效;如實施成效良好,再漸進增額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