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外國人聘僱後管理
發布日期:
114-02-21
更新日期:
115-01-02
續約與解約篇 >(三)合意轉換雇主
外國技術人力之申請期滿轉換雇主程序,均與現行移工期滿轉換雇主相同,應從事同一工作類別,但符合下列條件才可跨業別轉換:(一)外國人受聘僱資格:外國人應符合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及本部公告規定受聘僱從事該工作類別之資格。(二)雇主接續聘僱資格:雇主跨業接續聘僱外國人,應符合該工作類別聘僱資格。(三)轉換程序:需該外國人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錄轉換,且連續14日無同一工作類別雇主登記接續聘僱,始得受不同工作類別雇主接續聘僱。
申辦單位: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