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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聘僱後管理

發布日期:

114-02-21

更新日期:

114-02-24

休假與返鄉篇 >(一)特別休假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者
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的休假依勞雇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契約辦理。
◎適用勞動基準法者
中階技術之營造工作、製造工作、機構看護工作及海洋漁撈工作等,因為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此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