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外國人聘僱後管理
發布日期:
114-02-21
更新日期:
114-02-24
保險篇 >(七)健康保險-退保
◎退保:當中階技術工作外國人於期滿離職、或自願提早解約離職、或轉換其他雇主(事業單位)接續聘僱時,應填具退保申報表及勞動部核准廢止聘僱許可函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之分區業務組辦理辦理退保。
申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或各分區業務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