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篇 >(三)結算申報
結算申報:
◎中階技術工作外國人應於次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辦理上年度綜合所得稅之結算申報;如於年度中途離境,應於離境前一週辦理離境申報。
◎如中階技術工作外國人於課稅年度結束前離境,稅捐單位受理外國中階技術工作外國人的申報案,經核算有應退稅款者,至遲於次年4月底前核發退稅支票。
◎中階技術工作外國人合法在臺工作發生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即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經雇主通報後,而經查獲非法為未經許可之雇主工作,我國稅捐單位仍將核課中階技術工作外國人的所得稅額。
詳情參考臺北國稅局-外僑FAQ:https://www.ntbt.gov.tw/htmlList/964e47e0528d440b8c17b7d52709a607
申辦單位:財政部各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