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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聘僱後管理

發布日期:

114-02-21

更新日期:

115-01-02

保險篇 >(六)健康保險-加保


◎加保:
雇主(事業單位)應於外國技術人力到職後,填寫投保申報表、勞動部聘僱許可函與居留証影本((如為首次申請應同時辦理投保單位新成立手續))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之分區業務組辦理投保。相關健保費之負擔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辦理
亦可透過線上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辦理。
當外國技術人力居留證效期屆滿即喪失加保資格,應辦理退保,還請雇主(事業單位)特別注意。

申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或各分區業務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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