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外國人聘僱後管理
發布日期:
114-02-21
更新日期:
115-01-02
續約與解約篇 >(四)解約驗證
雇主與外國技術人力合意終止聘僱關係時,雇主應於外國技術人力出國前通知當地主管機關,由當地主管機關探求外國技術人力之真意,並驗證之。經雙方合意,由當地主管機關開具證明書,雇主依預定安排出國日前辦理外國技術人力出國。外國技術人力已納入解約驗證機制,並得線上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
申辦單位:外國人工作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勞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