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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勞動部持續強化直接聘僱、轉換雇主效能及加強仲介管理,完善移工在臺工作及生活服務,回應外界期待


發布日期

112-12-10


       民間團體於12月10日舉辦遊行訴求政府承擔起跨國聘僱責任,廢除私人仲介制度。發展署回應,現行引進移工管道多元,雇主可依自身需求選擇,包括自行引進、透過直聘中心專案自國外引進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引進移工,引進方式仍宜回歸市場機制。另鼓勵雇主直聘、減少移工經濟負擔為勞動部既定政策,並自97年起成立直聘中心,提供雇主直聘移工申辦案件受理及雙語諮詢通譯等服務,為強化國對國直聘機制,近年已與來源國達成協議辦理專案選工,協助雇主自國外引進製造移工,將持續透過雙邊會議協調擴大專案選工工作範圍;另為避免仲介超收買工費問題,亦將加強仲介公司管理與查察,同時透過跨部會合作協力,提供移工雙語化申請表件及通譯服務,完善移工在臺工作及生活服務,回應外界期待。

 

  發展署表示,直聘中心採單一窗口服務,協助未委託仲介公司服務的雇主直接聘僱移工,提供申辦案件受理、主動通知雇主聘僱移工期間之管理事項、入廠輔導雇主直接聘僱及官網資訊檢索等服務,每年平均服務雇主人數7,900人,服務移工人數4,800餘人,依112年度服務品質意見調查結果,雇主對於直聘中心服務的整體滿意度達97.6%。為協助雇主自國外引進移工,近年已與4個來源國合作辦理專案選工,迄今已引進約2,300名製造移工,日前也已與印尼達成共識,將專案選工工作類別擴大至機構看護及農業工作;另直聘中心目前配置11名雙語人員,提供移工臨櫃及電話諮詢通譯服務,在申請文件部分,已針對移工自行申辦聘僱、轉出許可等相關申請書表共計26項,提供4國語言雙語翻譯。未來將持續透過雙邊會議協調擴大專案選工工作範圍,並將結合1955、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地方政府,協助提供3方通譯服務。

 

  此外,為強化移工轉換雇主媒合服務,已完成全國26個就業中心移工友善環境及作業流程建置,並於彰化、桃園設置雇主聘僱移工轉換服務中心,採一案到底及預約媒合會議,由雙語專人主動提供通譯諮詢、資訊協助及媒合服務;另對於移工因不可歸責事由於轉出期間內未能找到新雇主,可同意延長轉出期間,並已規劃移工可自行下載聘僱及轉換許可文件的簡易作法,協助移工順利轉換雇主,之後也將規劃設置製造業接聘移工增額5%預約登錄專區,優先推介媒合登錄的雇主及移工,並運用移工轉換人力資料庫,提供雇主及移工完善媒合機制。

 

  發展署說明,自112年7月起已主動專案訪查轉換雇主的移工,至12月底止將完成訪查263家仲介公司,瞭解有無超收買工費情形,截至112年11月底止,已裁罰9家仲介公司,依超收金額處10至20倍罰鍰及1年以下停業處分。另112年9月6日及10月30日已主動發函請移工團體提供移工陳訴遭超收買工費個案,但至目前都未接獲移工團體提供具體個案,無法追查不法仲介。勞動部呼籲移工及雇主若有遇到仲介公司超收買工費時,立即撥打1955專線申訴檢舉,申訴案件會保密並將嚴格徹查、絕不寬待。未來則將篩選高風險仲介公司(如曾遭申訴超收費用)列為優先查察對象,並將透過LINE@移點通建立通報系統,鼓勵移工線上舉報,如涉嫌不法將立即派案查處。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自111年8月起,如移工有非就業服務事項(如勞保給付、職災給付、商業保險理賠、法律扶助、銀行開戶、金融匯兌等)等申辦需求,均可經由直聘中心協助辦理或提供雙語通譯服務,直聘中心也已將勞保相關給付申請表件共計9項,翻譯4國語言供移工運用,截至112年11月底止,已提供1萬餘人次雙語諮詢通譯服務。後續將規劃透過跨部會合作協力,協調整合與移工在臺工作及生活所需服務相關之政府部門,包含居留(內政部)、健保(衛福部)、健檢(衛福部)、稅務(財政部)等,提供移工雙語化申請表件及通譯服務;本部直聘中心及1955專線也將同時配合提供三方通話線上通譯服務。

 

  發展署樂見社會各界表達多元意見,均將納入評估,並採穩健務實態度,審慎規劃並積極推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