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申請書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生效。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管字第11105065051號
附件:如文
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申請書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生效。
附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申請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