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成年子女工作許可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40518730A號
修正「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成年子女工作許可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二條工作許可申請案 件審查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二條工作許可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
部長 洪 申 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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