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移工駕車肇事,車禍受害者求償無門。勞動力發展署表示,車禍肇事者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皆必須負起交通肇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另外,也會持續橫向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地方政府,協助車禍被害人及家屬獲得保險理賠及補償,並獲得相關的法律諮詢訴訟協助資源。
勞動力發展署說明,依據民法規定,被害人可以向肇事移工請求醫療費、殯葬費及法定扶養義務支出等費用。若肇事移工受聘於非法雇主,且可認定移工駕車是為執行非法雇主交辦事項,依民法第188條規定,應由非法雇主與肇事移工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可向非法雇主及肇事移工請求賠償。此外,被害人或家屬若是未獲汽車強制險理賠或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可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也可以提供車禍被害人法律諮詢及撰寫民事訴狀。
勞動力發展署進一步說明,臺中龍井案肇事的非法移工不是合法駕駛,且車輛是本國人所有,勞動力發展署已經橫向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車禍被害人法律諮詢及撰寫民事訴狀,被害人已獲得強制汽車責任險給付;另肇事非法移工經民事訴訟後也賠償部分金額,並經臺中地方法院依肇事逃逸等罪,判處1年6月徒刑。至於另一案件,肇事移工同樣因肇事逃逸被判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也補助家屬喪葬費用,並持續提供關懷協助。
勞動力發展署強調,就業安定基金由合法雇主聘僱移工繳納費用而成立,基金法定用途是為用來作為促進國人就業訓練、提升勞工福祉及外國人聘僱管理等事務,基金的管理及運用,都需經法定程序編列、審議及監督,絕非外界指稱是勞動部的小金庫。外國人車禍肇事應回歸交通及民事法令,依法究責非法移工肇事賠償責任,並進一步追究非法雇主應需負起連帶責任。
勞動力發展署也澄清,有關報載所提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來文3次未有下文,經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曾於111年及112年來文建議課予雇主連帶保證責任,及建議就業安定基金增列用途,保障失聯移工違規行為侵權民眾權益,勞動力發展署均已具體回復應依法究責非法移工肇事賠償責任、非法雇主連帶責任,並結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車禍被害人及家屬獲得保險理賠、補償及法律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