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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雇主善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提升產業經濟發展競爭力


發布日期

112-07-12


自去(111)年4月30日起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勞動部積極鼓勵國內雇主可將現有所聘僱符合資格的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或於聘期屆滿後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對於雇主及轉任的移工有相當多的好處及優點,且申請流程也相當簡便。另為進一步鼓勵雇主申請聘僱中階技術人力,勞動部近期也調整修正相關措施,以積極協助雇主申辦中階技術人力。


  其中位於臺中市一家成立三十餘年的光學儀器及設施製造公司,目前為主要生產精密光學塑膠鏡頭廠商,該公司自勞動部宣導管道知悉政府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方案後,即陸續將廠內所聘僱逾10名的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該公司表示,人才養成為該公司穩定成長發展的最主要核心關鍵,鑑於該行業的特殊性,訓練1名人力到能夠真正獨立作業,至少需要3年的工作經驗,另其專業技術的經驗傳承,也是需要投入相關多的時間與心力,所以將公司所聘僱優秀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一來可避免受限移工在臺工作年限,二來可穩定公司生產作業及專業技術,因此該公司對於政府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政策給予高度的評價。


  另外,該公司所聘僱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的阿瑞表示,臺灣的工作環境與公司福利待遇均較家鄉的工作優渥,另外,工作同仁與主管也都給予相當多的指導,不論是在工作上或是生活上遇到問題,都不吝提供相當多的協助,這些種種的因素都讓他更有意願長期留在臺灣工作。他很感謝公司為他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也很感謝臺灣政府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可以讓他與眾多想繼續留在臺灣工作的移工,不用再擔心在臺工作年限,且維持可在臺的工作資格,並有長期穩定的薪資收入。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積極協助產業類雇主留用優秀資深移工,勞動部已採行許多簡化措施,中階技術人力已比照外國專業人員模式,可由雇主直接申請聘僱許可,免除申請招募許可及入國引進許可流程。


  勞動部表示,目前已經核准逾千家產業類雇主聘僱中階技術人力,勞動部呼籲符合申請條件的產業類雇主積極提出申請,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穩固優質的勞動力,創造雇主與移工雙贏的局面,進而提升我國整體產業及經濟發展的競爭力。


  雇主或民眾想瞭解更多申請資訊,可上「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查詢相關規定與更多訊息,或電洽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將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