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5-01-06
更新日期:
115-01-09
Q: 一、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技術工作是否須向公立就業機構辦理國內招募?
回覆:
需要,依就業服務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略以,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由雇主應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部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