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三、是否所有產業都可以聘僱外國技術人力?
回覆:
並非所有產業皆可聘僱,必須於「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規範符合專案核定特定開放的工作類別,包含:
(一) 原規定:製造技術工作、營造技術工作(含公共工程與重大民間工程營造、一般營造工作)、海洋漁撈技術工作、屠宰技術工作、外展農務技術工作、農業技術工作(含農糧、林業、畜牧業及養殖漁業技術工作)、機構看護技術工作、家庭看護技術工作、旅宿服務工作(限畢業僑外生)。以及雙語翻譯、廚師。
(二) 本次新開放:多元陪伴照顧服務技術工作(資深移工轉任),旅宿服務工作及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自海外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