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5-01-06
更新日期:
115-04-30
Q: 十四、 國內承接使用製造業加薪本勞給予移工機制,其加薪時間點為何?
回覆:
考量加薪方案名額不設限國外或國內接續,需先取得招募許可函後,再辦理國內接續聘僱其他製造業雇主轉出的移工,其加薪時間點為申請招募許可函前2個月至取得招募許可函次月,向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或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等級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