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5-01-06
更新日期:
115-01-09
Q: 七、外國技術人力可轉換雇主嗎?轉換程序為何?對雇主有何保障?
回覆:
依就業服務法第53條及第59條規定,外國技術人力之申請轉換雇主程序,均與現行移工轉換雇主相同。外國技術人力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有不可歸責於該外國人之事由經許可者,始得轉換雇主或工作;聘僱許可3年期間屆滿,則可以申請期滿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