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三、外國人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語言及技術資格為何?
回覆:
(一)語言:
1、華語或英語口語或聽力能力「基礎級A2」以上語言能力檢定。
2、檢附英語檢定證明者,需於自聘僱日起3年內需通過華語口語或聽力能力「基礎級A2」。
(二)技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於我國取得「旅館客房服務」丙級以上技能檢定通過證明。
2、曾受海外指定旅宿服務相關訓練,時數達40小時以上。
3、經海外技能測驗通過者。
4、3年內曾來臺旅宿服務業實習6個月以上,經實習單位認可者。
5、取得外國大學旅宿、餐飲、觀光、運動休閒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位,或我國大專校院取得旅宿、餐飲、觀光、運動休閒相關科系副學士以上學位。
6、外國人曾於國際連鎖品牌之旅館有2年以上工作(或實習)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