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七、外國技術人力之薪資條件為何?
回覆:
(一)製造技術工作、營造技術工作(含公共工程與重大民間工程營造、一般營造工作)、海洋漁撈技術工作、屠宰技術工作、外展農務技術工作、農業技術工作(含農糧、林業、畜牧業及養殖漁業技術工作):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萬5,000元以上。
(二)機構看護技術工作: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萬1,000元以上。
(三)家庭看護技術工作:每月總薪資達2萬6,000元以上。
(四)旅宿服務工作: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萬2,000元以上。
(五)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萬9,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