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上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3-09-27

更新日期:

113-10-14

Q: 常見問題-僱用程序篇 > (七)畢業僑外生如經核准轉換雇主,是否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轉換登記?


回覆:

可以,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經核准轉換雇主或工作,申請程序及需檢附文件與移工相同。由原雇主或畢業僑外生檢附申請書、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證明書等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轉換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