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3-09-27
更新日期:
113-10-14
Q: 常見問題-僱用程序篇 > (十四)倘雇主無法檢附訓練課程證明者,應檢附由哪些單位出具之切結書?切結書應記載之內容為何?
回覆:
無法檢附訓練課程證明者,雇主可以檢具由畢業僑外生之學校或實習合作機構開立之切結書。切結書內容應載明畢業僑外生之姓名、護照號碼、訓練課程名稱及訓練課程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