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3-09-27
更新日期:
113-10-14
Q: 常見問題-僱用程序篇 > (十五)倘切結書所提供之訓練證明文件涉2家以上之學校或實習合作機構,切結書是否需分多張?
回覆:
若涉及2家以上學校或實習合作機構,訓練課程時數經累計始達80小時以上之訓練課程證明,須分多張並由學校或實習合作機構分別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