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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

111-04-29

更新日期:

112-12-21

Q: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雇主與中階技術人力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應提供之服務內容與移工哪裡不同?應否簽訂書面契約?


回覆:

答:

(一)雇主申請聘僱中階技術人力,申請及入國後管理,除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3條、第24條及另有規定者外,原則均適用移工規定。仲介機構接受雇主或中階技術人力委任辦理之就業服務事項亦與移工規範相同。

(二)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接受從事中階技術人力委任辦理就業服務事項應簽訂書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