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常見問題-僱用程序篇 > (十)畢業僑外生需要辦理健康檢查嗎?
回覆:
1. 自國外引進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者:
應於入國3個工作日內辦理入國健康檢查,並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前後30日內完成定期健康檢查
2. 畢業僑外生於國內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者:
雇主於申請聘僱許可時,可檢具指定醫院核發之3個月內有效第2類或第3類外國人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含:入國三日內健檢、定期檢或補充健檢)。另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前後30日內完成定期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