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中階技術人力需要辦理健康檢查嗎?
回覆:
答:
(一)自國外引進中階技術人力者:應於入國3個工作日內辦理入國健康檢查,並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前後30日內完成定期健康檢查。
(二)於國內轉換成中階技術人力者:
1. 雇主於申請聘僱許可時,可檢具指定醫院核發之3個月內有效第2類或第3類外國人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含:入國三日內健檢、定期檢或補充健檢)。另如符合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辧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者,雇主得檢具聘僱許可生效日前1年內之健康查合格證明,否則雇主應自聘僱許可生效日之次日起7日內,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
2.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前後30日內完成定期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