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外國人資格及薪資條件與技術條件
·外國人申請資格:
一、曾在臺工作累計11年6個月以上,且在臺工作期間無違法情事,現已離境之移工。
二、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三、在臺連續工作達6年以上,或受聘僱於同一雇主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資深移工。
四、移工曾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出國後,再次入國工作者,工作期間累計達11年6個月以上。
·薪資條件:
一、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以上;
首次聘僱在我國大專院校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每月經常性薪資3萬元,續聘回歸3.3萬元。
二、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5萬元以上,可免技術條件。
·技術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專業證照:經濟部指定證照範圍。
1. 製造業領域紙本加列外語學科檢定項目:
(1)一般手工電銲、(2)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伸臂式、(3)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機上操作)
(4)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地面操作)、(5)氬氣鎢極電銲、(6)半自動電銲、(7)堆高機操作
2. 技術士技能檢定製造業領域之術科考試:
需通過術科考試,取得成績證明之製造業領域技能檢定項目共有78項:
(1)冷凍空調裝修、(2)電器修護、(3)鑄造、(4)家具木工、(5)工業配線、(6)冷作、
(7)自來水管配管、(8)鋼筋、(9)模板、(10)汽車修護、(11)熱處理、(12)重機械修護、
(13)工業電子、(14)視聽電子、(15)化學、(16)鍋爐操作、(17)變壓器裝修、(18)工業儀器、
(19)配電線路裝修、(20)測量、(21)女裝、(22)石油化學、(23)農業機械修護、
(24)陶瓷-石膏模、(25)移動式起重機操作、(26)人字臂起重桿操作、(27)升降機裝修、
(28)重機械操作、(29)製鞋、(30)配電電纜裝修、(31)油壓、(32)氣壓、(33)平版印刷、
(34)食品檢驗分析、(35)肉製品加工、(36)中式米食加工、(37)中式麵食加工、(38)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
(39)儀表電子、(40)電力電子、(41)數位電子、(42)電腦軟體應用、(43)電腦軟體設計、
(44)電腦硬體裝修、(45)工業用管配管、(46)氣體燃料導管配管、(47)化工、(48)電繡、
(49)機械停車設備裝修、(50)水產食品加工、(51)機器腳踏車修護、(52)電腦輔助立體製圖、
(53)汽車車體板金、(54)特定瓦斯器具裝修、(55)通信技術(電信線路)、(56)車輛塗裝 、
(57)工程泵(幫浦)類檢修、(58)用電設備檢驗、(59)變電設備裝修、(60)輸電地下電纜裝修、
(61)輸電架空線路裝修、(62)機電整合、(63)網路架設、(64)網頁設計、(65)飛機修護、
(66)銑床、(67)車床、(68)模具、(69)機械加工、(70)印前製程、(71)網版製版印刷、
(72)高壓氣體特定設備、(73)高壓氣體容器操作、(74)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75)太陽光電設置、
(76)竹編、(77)陶瓷手拉坯、(78)金屬成形。
3. 有關製造業一般手工電銲等5職類
(含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職類伸臂式、架空式-機上操作、架空式-地面操作等3項目),
提供移工紙本加列外語(含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及英語)學科試題協助申請。
4. 技能檢定報名方式採一般報名、網路報名(不含一般手工電銲、氬氣鎢極電銲、半自動電銲),
報名流程、各梯次報名時間等相關資訊請參閱當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簡章可自技能檢定中心網站/檢定專區/報檢人專區下載: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5. 如參加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請上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及學科測驗試務資訊網:勞發署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如有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及檢定相關問題,請洽全國檢定服務專線:04-22599545
6. 如參加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能檢定,詳細報名資訊,請至下列網站查詢:即測即評即發證報名資訊
※如有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報名及檢定相關問題,請洽04-22500710
二、訓練課程:
1. 參加國內大專校院、勞動部、經濟部辦理之產業升級轉型相關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
(1)大專校院辦理之產業升級轉型相關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
有關「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數學及統計」、「資訊通訊科技」、「工程及工程業」、「製造及加工」
等五個學門課程,可參考教育部大專校院一覽表資訊網
(網址:教育部大專校院一覽表資訊網)。
(2)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所辦理之產業升級轉型相關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
課程載於工業技術人才培訓全球資訊網
(網址:工業技術人才培訓全球資訊網)。
(3)勞動部所辦理之產業升級轉型相關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課程清單可參考下方附件,
詳細課程資訊以在職訓練網 (網址: 台灣就業通在職訓練網)資料為準。
※上述訓練課程由經濟部或經濟部認定之專業認證機構審定,且受訓時數需達80小時以上,
可合併累計,亦可擇一採計,並檢附時數證明。
2. 產業升級轉型相關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導向(iCAP)品質認證課程:
(1)通過iCAP認證課程,可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置之「職能發展應用平台」(職能發展平台)
進行職能導向課程查詢,並可於領域別欄位選擇「製造」、「資訊科技」、「科學、技術、工程、數學」等3個領域,
並在「課程是否在效期內」欄位點選「是」,最後按下「開始查詢」即可查詢到前開相關領域且尚在效期內之iCAP認證課程。
iCAP認證課程相關報名資訊,請逕洽通過iCAP認證課程之辦訓單位窗口詢問。
(2)iCAP認證課程效期為3年,學員參與認證課程結訓通過後,由辦訓單位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之結訓證書樣張進行製發,
並於結訓證書上載列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課程標章。
3. 經經濟部認定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之課程,下列學習主題之製造業相關課程:
(1)印刷製版、圖文:印前製程、平版印刷、3D列印。(2)服飾設計:男裝、女裝、飾品配件。
(3)金屬及機械加工:電腦數值控制銑床工、鑄造、電腦輔助機械製圖、板金、車輛塗裝、銑床、車床、模具、
機械加工、平面磨床、車床工、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平面磨床工、銑床工、機械製圖、
電腦數值控制車床工、精密機械工、一般手工電銲、半自動電銲、創客機具操作、氬氣鎢極電銲、設計。
(4)資訊軟體:電腦軟體應用、電腦軟體設計、網路架設、網頁設計、電腦硬體裝修、資訊基礎軟體、設計應用軟體。
(5)電子:儀表電子、電力電子、通信技術。(6)電機/機電:工業配線、用電設備檢驗、機電整合、氣壓。
(7)能源:冷凍空調裝修、太陽光電設置。(8)配管:自來水管配管。(9)車輛修復:機器腳踏車修復、汽車修復。
※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網址: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
4. 雇主自訓:
(1)雇主聘僱同一外國人累計達3年以上,
(2)且於申請日前為外國人辦理相當於製造工作之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達80小時以上,並檢附切結。
三、實作認定:
- 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訂定實作認定規範。
- 雇主檢具移工具備中階技術條件之證明(包含書面證明及實作影片),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申請實作認定。
- 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負責實作認定之審查。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審查時,得視需要進行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