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外國人資格及薪資條件與技術條件
·外國人申請資格:
一、在臺連續工作達6年以上,或受聘僱於同一雇主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資深移工。
二、移工曾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出國後,再次入國工作者,工作期間累計達11年6個月以上。
三、曾在臺工作累計11年6個月以上,且在臺工作期間無違法情事,現已離境之移工。
四、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薪資條件:
一、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以上;
首次聘僱在我國大專院校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每月經常性薪資3萬元,續聘回歸3.3萬元。
二、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5萬元以上,可免技術條件。
·技術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下列專業證照證明之一:
1.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
報名方式:可洽委辦單位辦理報名。
(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營造業務/課程講習/工地主任)
職訓課程查詢: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
※如有報名及課程相關問題,請洽工程會聯絡窗口:黃先生0492352911-329
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結業證(明)書。
有關公共工程品管工程師課程,請洽公共工程委員會代訓機構辦理報名,
課程資訊及報名網址:公共工程品管工程師課程,請洽公共工程委員會代訓機構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工程會聯絡窗口:黃專員02-87897730、鄭副研究員02-87897731
3.職業安全管理師結業證書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
可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查詢(首頁/訓練專區/開課查詢)
(網址: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
※結訓學員發給訓練期滿證明,未具擔任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
4.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營造業有關技術士證):
(1)營造業領域技能檢定項目:
(01)一般手工電銲、(02)半自動電銲、(03)氬氣鎢極電銲、(04)測量、(05)建築塗裝、(06)鋼筋、
(07)模板、(08)混凝土、(09)造園景觀、(10)園藝、(11)營建防水、(12)泥水、(13)家具木工、
(14)門窗木工、(15)建築工程管理、(16)建築物室內設計、(17)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
(18)裝潢木工、(19)營造工程管理、(20)地錨、(21)鋼管施工架、(22)金屬帷幕牆、(23)建築製圖應用、
(24)固定式起重機操作、(25)移動式起重機操作、(26)重機械操作、(27)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
(28)堆高機操作、(29)職業安全管理、(30)職業衛生管理、(3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2)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提供一般手工電銲等31職類移工報考技能檢定,
紙本加列外語學科試題協助申請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及英語等四國語言服務,
依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辦理梯次之職類實施移工紙本加列外語(印尼語等四國語言)
學科試題協助申請(仍依當年度簡章公告資料為準)。
(3)技能檢定報名方式採一般報名、網路報名(不含一般手工電銲、氬氣鎢極電銲、半自動電銲),
報名流程、各梯次報名時間等相關資訊請參閱當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簡章可自技能檢定中心網站/檢定專區/報檢人專區下載:技能檢定中心網站/檢定專區/報檢人專區
(4)如參加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請上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及學科測驗試務資訊網: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及學科測驗試務資訊網
※如有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及檢定相關問題,請洽全國檢定服務專線:04-22599545
(5)如參加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詳細報名資訊,請至下列網站查詢: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
※如有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報名及檢定相關問題,請洽04-22500710
二、接受下列訓練課程之一:
1.營造業者自行辦理專業訓練課程累計時數達80小時以上,並經營造公會驗證。
2.政府機關(構)營造相關訓練課程累計時數達80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
(1)內政部營建署「營造業工地主任職能訓練課程」。
報名方式:可洽委辦單位辦理報名。(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營造業務/課程講習/工地主任)
職訓課程查詢(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
由內政部委辦之專業機關(構)、學校、團體核發參訓人員受訓證明。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
報名方式:請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代訓機構辦理報名。
(機構開班資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代訓機構)
經由工程會委託之代訓機構受訓完成,即可由代訓機構取得訓練時數證明,
或結訓合格由本會核發品管人員結業證書(84小時)及回訓證明(36小時)。
(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管理師教育訓練課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教育訓練課程」。
可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查詢(首頁/訓練專區/開課查詢)
網址: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
(4)附件: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營造工作所需訓練課程受訓證明.ODT
(5)附件: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營造工作,業者自行辦理專業訓練課程證明.ODT
三、實作認定:
1.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訂定實作認定規範。
2.雇主檢具移工具備中階技術條件之證明(包含書面證明及實作影片),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申請實作認定。
3.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負責實作認定之審查。
4.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審查時,得視需要進行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