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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申請流程及須知

海洋漁撈

確認外國人資格及薪資條件與技術條件

 

·外國人申請資格:

一、在臺連續工作達6年以上,或受聘僱於同一雇主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資深移工。

二、移工曾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出國後,再次入國工作者,工作期間累計11年6個月以上

三、曾在臺工作累計11年6個月以上,且在臺工作期間無違法情事現已離境之移工。

四、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薪資條件:

一、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以上

  首次聘僱在我國大專院校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每月經常性薪資3萬元續聘回歸3.3萬元。

二、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5萬元以上,可技術條件。

 

·技術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訓練課程:應通過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訓練(累計時數達80小時),並領有結業證書

         開班資訊及線上報名:

         農業部漁業署網站/漁業訓練開班資訊及線上報名

         (農業部漁業署網站)

       

二、實作認定:

  1. 農業部管機關訂定實作認定規範
  2. 雇主檢具移工具備中階技術條件之證明(包含書面證明實作影片),向農業部申請實作認定。
  3. 由農業部負責實作認定之審查
  4. 農業部於審查時,得視需要進行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