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外國人資格及薪資條件與技術條件
·外國人申請資格:
一、在臺連續工作達6年以上,或受聘僱於同一雇主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資深移工。
二、移工曾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出國後,再次入國工作者,工作期間累計達11年6個月以上。
三、曾在臺工作累計11年6個月以上,且在臺工作期間無違法情事,現已離境之移工。
四、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薪資條件:
一、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以上;
首次聘僱在我國大專院校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每月經常性薪資3萬元,續聘回歸3.3萬元。
二、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5萬元以上,可免技術條件。
·技術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訓練課程:應通過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訓練(累計時數達80小時),並領有結業證書。
開班資訊及線上報名:
農業部漁業署網站/漁業訓練開班資訊及線上報名
(農業部漁業署網站)
二、實作認定:
- 由農業部主管機關訂定實作認定規範。
- 雇主檢具移工具備中階技術條件之證明(包含書面證明及實作影片),向農業部申請實作認定。
- 由農業部負責實作認定之審查。
- 農業部於審查時,得視需要進行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