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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申請流程及須知

農業

確認雇主(申請人)資格

 

·雇主申請資格:

中階技術農業工作(含農糧、林業、畜牧及養殖漁業):

 

  1. 農糧工作:雇主應從事經營蔬菜、花卉、種苗、果樹、雜糧、特用作物等栽培及設施農業農糧相關之體力工作。但不包括檳榔、荖藤及菸草等栽培相關之體力工作。
  2. 林業工作:雇主應經營育苗、造林撫育及伐木林業相關之體力工作。
  3. 畜牧工作:雇主應經營畜牧場從事畜禽飼養管理、繁殖、擠乳、集蛋、畜牧場環境整理、廢污處理與再利用、飼料調製、疾病防治及畜牧相關之體力工作。
  4. 漁塭養殖工作:雇主應營養殖漁業水產物之飼養管理、繁殖、收成、養殖場環境整理及養殖漁業相關之體力工作。

·雇主申請名額:

中階技術農業工作雇主

  1. 雇主為具備農民身分之自然人農民團體,僱用員工人數10人以下,依雇主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25%
  2. 雇主為具備農民身分之自然人農民團體.僱用員工人數10人以上.依雇主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35%*25%
  3. 雇主為具備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包括法人及不具法人資格之事業單位),依雇主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35%*25%